Article 43
Amended城市道路路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划设、铲除或者修复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依照规范实施编号,及时调整相应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上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划设或者铲除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