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