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