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平战转换预案。平战转换预案应当包括平战转换责任人、预留工程和设施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标准、预算安排等内容。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未就其人民防空工程制定平战转换预案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建设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制定平战转换预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平战转换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平战转换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