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专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使用、展示、广告、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