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报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执行情况,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