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Repealed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