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后公告,并设立标志。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的,应当采取修建梯田、水平阶、等高条垦等种植方式和坡面拦水、排水等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