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下列区域或者路段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一)消防车通道、盲道、无障碍坡道以及检查井上方区域;

(二)双向通行的宽度小于八米、单向通行的宽度小于六米的机动车车行道;

(三)学校出入口两侧三十米以内的路段;

(四)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

(五)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五十米以内的路段;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区域、路段。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