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临空经济区发展需求,将临空经济产业领军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纳入本市人才需求目录,支持临空经济区建立综合人才评价机制。

管委会应当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通过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人才奖励制度、人才公寓、人才培训基地、人才交流机制、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方式,为人才的户口迁移、住房、培训交流、就医、子女义务教育等提供服务和保障。人才评价和服务保障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制定公布。

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发起设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境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临空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建设飞行、空管、机务、物流等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孵化基地。

管委会应当探索境外人才出入境、停留居留管理的便利途径,探索依法推动境外执业资格互认。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