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在境外获得发明专利、注册商标、申请管理体系认证或者产品认证。

商务部门应当在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进出口异动情况,跟踪进出口涉案产业,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产业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