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洋灾害监测、巡查、调查、处置机制,合理布局和建设沿海验潮站、浮标监测站、生态监测站等海洋灾害基础监测设施,完善灾害预警以及应急处置调度智能化决策平台建设,加强赤潮、绿潮、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的防治。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上溢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