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供电企业应当对既有穿越塞罕坝机械林场的架空电力线路,采取入地敷设、绝缘化处理、加大线地安全距离、变电器设施周边硬化、开设线下防火通道、加强安全巡查等措施,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塞罕坝机械林场以及周边区域内不得新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设施。风电企业应当对既有风力发电机加装自动灭火系统,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及时清理所负责区域的可燃物,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检查落实。

在塞罕坝机械林场以及周边区域内,供电、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供电、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供电、用电,消除火灾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