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对机关、学校、乡村、企业、景区景点等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宣传。

相关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以及从事旅游服务的单位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火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张贴防火提示语,对相关人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并按照规定配备防火设施、器材,及时组织清除可燃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