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乡镇、城市街道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职工较多的村、社区可以建立村、社区工会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

新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组建时,应当同时筹建工会。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最迟自设立或者投产、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建立工会。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到用人单位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发展会员,有关单位应当提供方便,给予支持和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