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保护一切合法组织、个人利用投诉、舆论等各种合法手段,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和协助查处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