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区政府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要求,建立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核心、医疗机构为支撑、镇街和村居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医防协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评价机制,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功能融合。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