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常态化的金融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理性金融消费理念,提高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