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全省统一的地方金融信息系统,归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依托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信息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