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的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