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选举法和本细则的贯彻执行;
制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计划,确定选举日期;
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组织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印发选民证,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组织各选区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
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