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5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