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和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以及常务委员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工作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