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本市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乡村振兴格局,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深化农村改革,鼓励创新创造,推进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建设,打造兴业之乡、宜居之乡、文明之乡、幸福之乡,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