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动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

市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统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农业生产,推进水源转换,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