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智能制造发展需求,优化金融支持方向和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和重大发展战略的智能制造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智能制造企业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健全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智能制造发展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