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推广、培训,向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