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华侨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法行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市级管理权限和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华侨试验区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依法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和发展。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授权或者委托外,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依法赋予管委会更大的经济管理自主权。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