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和华侨试验区所在区(以下简称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符合华侨华人意愿和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鼓励华侨华人发挥融通中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依托华侨试验区参与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和民间友好往来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支持华侨试验区探索服务华侨华人的改革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
支持华侨试验区拓展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对接合作渠道,推进华侨试验区在制度、产业、平台等方面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入对接。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