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设计文件应当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建设工程本体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控制进行专项设计;
(二)对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标注;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明确质量和安全的保障措施;
(四)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调查资料,选用有利于保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设施安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五)明确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设施的监测要求及监测控制限值。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