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接待代表的制度,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寄发征询代表意见表,处理代表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登门走访代表等方式,加强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各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