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本市实施生态建设资金平衡计划,创新投入产出平衡机制,构建以城市品质提升平衡建设投入的建设模式,以消费场景营造平衡管护费用的发展模式。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城市经营性生态资源运营,推进公益性生态项目市场化运作,促进生态空间与生产场景、生活场景有机融合。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开放空间多元营运,依法以商业收益反哺运营维护。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