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轨道交通实行安全保护区制度。安全保护区范围按照下列标准划定:
(一)地下车站、隧道结构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车辆段、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停车场用地范围外侧十米内;
(四)水底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米内。
安全保护区内的下列区域为特别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隧道等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内;
(二)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三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者路堑外边线外侧三米内;
(四)高压电缆沟水平投影外侧三米内。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