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车站和列车内配备消防、防爆、防毒、报警、救援、逃生、防护监视等安全设施设备。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制度,定期对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保持其完好和有效。
轨道交通车站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系统连接,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轨道交通站点应当按照标准配置警务室。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