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维修业经营活动以及对经营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机动车维修业包括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

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维修经营由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