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全省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处置企业。

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参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