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居民委员会成立的选举领导小组主持进行。选举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