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雄安新区应当制定与住房制度相配套、与开发建设方式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混合空间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以及不同土地供应方式下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