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和处理。

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者委托回收等模式,提高废弃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率。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