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