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规划、建设、运营。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和标准。
鼓励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住宅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设置便民回收点或者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公开交易目录和价格,开展定点回收和上门回收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