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知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公益捐赠等公益活动。

每年11月为本省消防安全宣传月,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日。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