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和租借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符合发证条件不发放许可证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