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参加资格认证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