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