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鼓励具备救护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红十字会等组织应当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鼓励公民参加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鼓励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