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住院手续。

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嘎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并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