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的河湟文化保护及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具体实施河湟文化保护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二)统筹规划各类节俗活动,促进河湟文化的多样性;

(三)推动河湟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培养公众的文化意识;

(四)进行河湟文化保护研究,挖掘河湟文化资源;

(五)实施河湟文化保护活化工程,开展河湟文化保护项目与相关示范区的申报创建工作,推进生产性保护,促进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

(六)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县(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河湟文化保护及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