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Article 3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领导,将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投入,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