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的原则,规定生活垃圾和粪便投放、倾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做好定时收集工作。

化粪池和储粪井粪便外溢时,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和疏通,不及时处理和疏通影响环境卫生的,对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使用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2, 2020